公司接到徐工有限通知,徐工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评估结果已于近日完成在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徐州市国资委)备案工作。下一步,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将按照2019年7月25日徐州市国资委审批通过的《徐工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徐工有限战略投资者引进,进一步完善徐工有限公司治理、员工持股和职业经理人选聘方案等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徐工有限拟通过存量转让和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其中,存量转让的股份占徐工有限混改后总股本约17%,增资扩股的股份占徐工有限混改后总股本不高于(含)49%。徐工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后,徐工集团持有徐工有限股比不低于(含)34%。
公司将密切关注徐工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徐工有限混改进展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标签: 徐工机械(000425 S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