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高昂的管理费,却去买公募量化指数增强策略(简称“指增”)产品,量化私募究竟在做什么?近日,量化私募买公募指增产品的踪迹曝光,使得这一问题愈发受到市场关注。
资料显示,去年以来,江苏兆信私募、阿巴马资产等多家量化私募现身公募指增产品的前十大持有人名单。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获悉,部分量化私募购买公募指增产品,一方面可能缘于管理规模超出策略容量,配置公募量化产品以缓解压力;另一方面或缘于部分产品的通道属性。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行业逐步走向成熟,私募管理人需更加重视规模与能力的匹配程度,避免规模“超载”或“虚增”导致的投资者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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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私募买公募指增产品曝光
近日,易方达中证500增强策略ETF的上市交易公告书显示,截至2023年3月6日,该ETF的前十基金份额持有人中,包含一家量化私募的产品,即阿巴马元享12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无独有偶,2月17日,博时中证500增强策略ETF的上市交易公告书显示,截至2023年2月20日,该ETF的前十名持有人中也出现了量化私募的身影,兆信中证500指数增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该ETF的第十大持有人。
值得一提的是,量化私募现身公募产品前十大持有人并非今年出现的新现象。
去年11月,银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ETF上市交易公告书显示,截至2022年11月28日,旌安明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该ETF超1000万份;同年8月披露的广发中证1000 ETF上市交易公告书也显示,截至2022年7月28日,宁波金戈量锐资产旗下的量锐指数增强1000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3200万份该ETF.另外,沪上两家知名私募也出现在华泰柏瑞中证1000增强策略ETF、华安沪深300增强策略ETF等公募产品的持有人名单中。
记者获悉,私募买公募ETF大多源于策略的配置需求,部分量化私募也存在配置型的产品,但大多数情况下,由于量化私募策略更为灵活且超额收益表现相对亮眼,因此量化私募没有必要买公募指增产品,尤其是同类型策略的产品。
“量化私募产品的费率标准远高于公募指增产品,如果管理人收着高昂的管理费还去搭公募产品的‘顺风车’,岂不是损害投资人利益?”沪上一位量化私募人士直言。
通道业务与规模超载或是主要原因
从策略角度和投资者利益角度,大多数量化私募没有配置公募指增产品的必要性,为何此类操作还会出现?多位业内人士透露,开展通道业务、规模超载是主要原因。
沪上一位量化私募人士向记者坦言:“量化私募基金确实没有必要买公募指增产品,但部分产品属于通道业务,买入一些公募指增产品是资金方的要求,并非管理人的主动操作。私募之所以承接这部分通道业务,一方面缘于对规模的渴求,毕竟现在不管是募资方面还是人才招募方面,管理规模太小的公司很难具备竞争力;另一方面则缘于‘帮忙’需求,比如话语权较高的渠道会希望通过私募产品进行配置。”
旗下产品买入公募指增策略的一家百亿级私募人士也直言:“开展此类通道业务属于帮忙,毕竟在国内私募发行市场‘渠道为王’的现象一直存在,渠道可以通过私募产品进行一些更为灵活的投资操作,公司对于此类产品不做过多主动管理。”
记者采访获悉,近年来,随着私募行业竞争愈发激烈,部分过度渴求规模的私募会选择与券商等机构合作发行通道类产品,借此实现规模扩张。深圳一家量化私募创始人分析称,一家私募旗下指数增强产品如果买了同类型的指数增强ETF产品,可能还缘于其策略层面的“超载”压力。他举例称:“比如一家量化私募策略收益率表现很好,但容量有限,波动率比较大。这种情况下,配置一定的指数或公募指增产品,可以适当降低波动率,并且扩大策略容量。”
资产管理不能本末倒置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为了“帮忙”或扩张规模而采取一些小手段,不仅暗藏较大的合规风险,还可能损害投资人的利益。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切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不得将应当履行的受托责任转委托,亦不得从事通道业务。今年1月中基协发布的2022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综述也提到,2022年4月及9月,协会先后发布了3批管理人登记备案公示案例,公示“壳基金”、“借道”私募基金进行监管套利、与“黑中介”联合开展违规业务等违规情形,引导行业合规运营。
“近年来,不管是渠道方面,还是人才招募方面,规模对于私募的发展愈发重要,但管理人不应该本末倒置,如此‘打造规模’容易误导投资人,而一旦通道业务风险暴露,对私募自身的打击也很大。”一位私募研究员表示。
多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国内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空间广阔,量化私募只要精心打磨策略、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管理规模自然会稳步提升,切勿过度看重短期结果,损害投资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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