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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与李某最近准备登记结婚,但目前却还存在着一定的顾虑,使得双方还在犹豫阶段。原来,杨某与李某两人都曾有过一段婚姻,杨某离异后独自经营着一家公司,名下有房产、股票、基金等财产,但是李某是净身出户的,名下几乎没有什么财产。加之杨某与李某两人都有各自的子女,考虑到未来两人婚后财产的归属情况后会有变化,担心会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婚姻出现矛盾,所以迟迟没有登记结婚。
经过仔细的考虑,两人打算进行婚前财产约定公证,但对于约定的内容该怎样写、约定的效力如何等问题都无从下手,于是先来咨询关于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事情,希望通过公证将两人的婚姻大事就此定下来。
那么,什么是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呢?
婚前财产的公证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各自的婚前财产还有各自的债务范围、等问题所达成的一种协议,给予真实性的证明活动。
那么,婚前财产约定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婚前财产协议是一种民事方面的合同,他的一般的生效条件为: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是真实的;第三,合同内容与目的合法,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那么,婚前财产约定何时生效呢?
在满足合同生效条件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但由于婚前财产的这种约定的内容是和婚姻关系的缔结紧密联系的,因此一般在结婚之后生效才适宜。
杨某与李某在公证人员的引导下,按照公证程序顺利办理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领到公证书后,两人当即开始商量起婚姻登记的事情,一桩婚事就此尘埃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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