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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速讯丨鹰潭高新区管委会拖延缴纳税费 一企业负责人奔走上百次无明确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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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为这件事奔走了上百次,可就是得不到明确回应,税费到底何时能支付完。都说要优化营商环境,管委会的做法无疑是背道而驰。”


(相关资料图)

2022年5月,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现更名为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与我省一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约定在支付该企业补偿款的基础上,由鹰潭高新区管委会承担所有税费。

该企业负责人吴先生(化姓)向记者反映,如今,土地使用权被收回近一年,鹰潭高新区管委会仍不支付税费。他担心,管委会拖延缴纳税款会对自己产生影响,甚至面临被纳入征信失信名单、承担法律责任等后果。为此,记者前往鹰潭市采访调查。

投诉:鹰潭高新区管委会拖延缴纳税费

江西省亿阳雨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1月05日,注册地位于鹰潭经开区工业五路,一直以来经营很好。不过,在2022年公司所在地被纳入征迁。为配合民生项目建设,公司负责人吴先生和各个股东同意征迁,不料后续事宜让他很伤神。

今年3月29日,记者随吴先生来到鹰潭高新区白露科技园工业五路一处项目施工工地。当日,天空下起小雨,施工现场高高矗立的起重塔吊仍旧转动着“铁臂”,施工人员忙碌穿梭。

记者看到施工现场一公示牌上写着,该项目名称为鹰潭市第十三小学项目,按照项目进度安排表上完成时限要求,今年7月31日,项目装饰工程、室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需完成100%。

“为支持民生项目落地,我一直全力配合管委会各项工作,谁知土地使用权被收回近一年了,补偿款税费仍然没有支付到位。一年来我为了这件事奔走了上百次,可就是得不到明确回应,税费到底何时能支付完。都说要优化营商环境,管委会的做法无疑是背道而驰。”

吴先生担心,鹰潭高新区管委会拖延缴纳税款会对自己产生影响,甚至面临被纳入征信失信名单、承担法律责任等后果。

双方曾因补偿款未按时支付等事宜产生纠纷

去年,吴先生曾与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就“补偿款尾款未支付到位”“企业厂房遭遇强拆”等事宜发生纠纷。

2022年7月14日,吴先生反映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在未完成补偿款尾款支付、税费缴纳的情况下,强行对企业厂房进行了拆除。

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则回应称,按照补充协议规定,该企业本应在2022年6月18日前完成不在协议范围内的物品、设备以及所有租赁户的搬迁,并将标的物交付给高新区。但该公司在2022年6月底只完成了租赁户搬迁。多次协商无果,为保障项目尽快开工,鹰潭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拆除了被收回的厂房。剩余补偿款应在企业按照约定完成搬迁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焦点:补偿协议中并未规定税费缴纳时间

吴先生对此回应称,上述原因都是由于补偿协议中未明确税费缴纳时间问题导致。“签完补偿协议后我才发现税费缴纳不是在搬迁和产权注销前完成,于是提出再签一份补充协议,但就协议条款未与管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在吴先生提供的由鹰潭高新区国土资源局盖章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上看到,第四项写明,办理产权注销手续及补偿款产生的所有税费(含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鹰潭高新区管委会承担。

但协议并没有规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应在什么时间、多少时限内完成税费缴纳工作。吴先生说,正是因为如此,导致高新区管委会一再拖延支付税费。

回复:管委会将于4月份完成税费缴纳

行政审批局负责人张乐金作为鹰潭高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部成员,主要负责吴先生企业所在地办公楼、厂房的拆迁及补偿工作。

张乐金认为,按照协议第四项约定,企业在签订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收回的土地产权证及相关资料交付鹰潭高新区,同时在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协助鹰潭高新区办理完毕产权注销手续。

“企业除交付了土地产权证外,别的相关资料均不肯提供交付,不配合办理产权注销手续,早已违约,严重影响民生项目建设。”张乐金说,鹰潭高新区管委会一定会按照合同承担所有税费,但因成本抵扣相应税费等工作未完成,目前仍在进行税务核算。

上述说法被分管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的鹰潭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江水平证实。

4月3日,记者接到张乐金来电称,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已于3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承诺将于4月份完成税费缴纳工作。(文/图 伦艺菲 本报全媒体记者范晶)

来源:江西日报社江西营商全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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