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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内容包括: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作为、乱罚款、滥收费;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为了提高广大群众对专项整治的知晓率,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本次专项整治面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公告,群众可通过网络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等渠道,在法定工作日时间段内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 | 李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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