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郑嘉意 北京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监管部门已召集部分人身保险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新开发产品的定价利率由最高3.5%降到3.0%,进一步控制利差损。
此外,监管部门在窗口指导中表示,将加大对费用真实性的监管力度,要求加强产品开发和销售费用管理,加强费用一致性管理制度建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多家保险公司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公司确已收到相关通知。有保险公司表示,未来新上线人身险产品利率是否降至3.0%尚未确定,但降低产品定价利率及附加费用率,控制利差损、费差损,已成为人身险行业的长期趋势。
进一步防范人身险产品利差损、费差损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胡秋明指出,此次监管部门要求人身险公司降低预定利率,主要是基于全球利率走低的趋势,旨在控制保险公司的利率风险。
自去年起,保证收益且长期收益率可达3.5%以上的增额终身寿险等产品在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利率下调的背景下走红。不少保险公司更是将增额终身寿险等高利率产品视作2022年及2023年的“开门红”主力。
从保费结构看,增额终身寿、年金险等储蓄类产品在部分中小型保险公司保费占比已接近90%。
一位中小型保险机构代理人对记者表示,2022年年中,公司所售增额终身寿险利率可达3.9-4.25%;2022年年末,银保监会下发风险排查通知后,相关产品最高利率仍可达到3.49%。
利率下行背景下,高利率产品既可能是“解药”,也可能是“毒药”。 无法在投资端实现相应收益,负债端高利率产品带来的保费增长只能是饮鸩止渴。
短期内,高利率有利于增加人身险产品竞争力,可使其在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储蓄类产品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为保险公司负债端积累大量保费;但长期来看,保险公司若无法在投资端寻找到合适的优质标的,保证5%以上的投资收益率,则极有可能产生利差损,不利公司经营。
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给保险公司投资端带来巨大压力的不止产品预定利率,还有高昂的附加费用。
精算上,消费者所交保费有风险保费和附加保费构成,附加保费涵盖成本、渠道、广告等风险保障以外费用。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人身险产品同质化严重,部分保险公司不得不在主打产品预定利率的同时加大投放广告,提升产品知名度,促进销量。
某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记者表示,当前,由于人身险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渠道、佣金、手续费等运营成本高涨,许多给出3.5%收益率的产品,真实投资收益率需要达到5−6%,保险公司才能维持成本。
“保险价格主要受三要素影响——死亡率、预定利率和附加费用。”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周渭兵分析指出,“定价利率过高、附加费用率过高,势必增加造成企业利润越低,给投资端带来压力,最终可能会导致亏损。”
数据显示,2022年,各人身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大多不尽人意。据银保监会披露,2022年,保险资金的年化财务投资收益率为3.76%,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为1.83%。据记者不完全统计,59家非上市险企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仅达1.76%。
“这也是此次监管指导的背景。”周渭兵指出,“个别公司人身险定价利率过高、附加费用率过高,为企业带来风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何小伟则表示,利差损是人身险行业长期以来始终面临的“隐患”。“我们的人身险长期存在利差损风险,加之去年部分公司展业困难、投资不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就容易承压。”
“其实监管对这类问题始终保持高度关注,年前就发出过预警。”何小伟表示,“这次窗口指导应该是对相关问题有了进一步认识。”
2022年11月,银保监会曾印发《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指出,当前市场中所售多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在设计及销售过程中存在问题,如产品条款表述不合规、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与经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等。
基于此,银保监会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开展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工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1.增额比例超过产品定价利率、利润测试;2. 投资收益假设超过公司近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产品定价;3. 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
“去年的调整更多是要求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要科学、合理和合规。这一次则是在全国企业利润急速下降时,要求保险公司要通过抓管理、降成本、促效率,来提高企业利润,避免亏损。”周渭兵表示。
中小型保险公司应如何转型?
人身险产品定价利率下调消息发布后,不少保险营销员在朋友圈、微博、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中表示,“3.5%预定利率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即将停售,建议消费者抓紧‘上车’,赶上这一轮高收益。”
何小伟表示,“炒停售”是保险公司常见的营销策略。“消费者往往对产品不是特别敏感。虽然监管有禁止‘炒停’的规定,但这一类宣传语往往在朋友圈出现,现象广泛、监管成本高,很难禁止。”
事实上,每一个人身险产品转型的十字路口,都有不可避免的“炒停售”风波。
在定价利率下调对消费者的影响上,一位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若产品定价利率下调,相关产品的保费会有所上升。“主要影响的是一些长险,如重疾险、定期寿险,增额终身寿、年金险,定价利率下降就是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的时候调低了对未来拿着保费做投资回报的预期。预期变低,保费就变高。”
但上述人员亦对记者表示,此次人身险产品定价利率下调从计划到落地仍需一段时间,消费者无需过于担心。“我们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上述从业人员表示,其一,利率调整是指未来,定价利率达到3.5%的新产品将不予批准,而非市面上利率达到3.5%的产品须即刻下架。
“‘炒停’策略固然会发挥一定作用,带来销量,但更进一步,中小型保险公司更需要考虑失去‘高定价利率’这个卖点后,公司该如何发展。”何小伟表示。
胡秋明指出,定价利率下调后,竞争产品包括银行理财、投资基金类产品会都将对具有储蓄和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形成挤压。
何小伟同时表示,定价利率下调对人身险产品竞争力的削弱将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以高利率为卖点中小型人身险公司。定价利率下调后,中小型公司需要重新思考,如何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事实上,人身险机构的发展路径本就不止一条,例如泰康人寿等机构,利用医养结合等模式打造企业优势,这就是不同路径。定价利率下调或可倒逼中小型人身险公司创新、探索出新的发展路径。”
平安非银团队指出,参考海外,低利率环境下,负债端除下调定价利率外,主要通过调整寿险产品结构的方式来避免利差损风险。记者注意到,当前,已有部分人身险公司捕捉到相应趋势,重点关注产品内含价值、新业务价值率,降低年金险、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在保费结构中的比重,强化分红险销售;同时,打造重疾险为支点的健康生态,和以年金险为支点的养老生态,拓展产品阶梯及服务体系。
从宏观视角看,定价利率下调利好保险业,有利防范行业性利差损风险引发的系统性风险,推动行业回归保险本源,实现高质量发展。但在具体实践中,各中小型保险公司站在转型的“十字路口”如何立足自身优势该如何取舍业务、良性竞争、优化业务结构,仍是一项充满挑战的课题。
有保险业资深人士表示,“此举是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体现,如果预定利率过高则会导致投资等行为激进,增加不确定性,容易出现风险,最终是消费者买单,所有消费者都想选择一家稳健的公司,这也是保险的应有之义。”
(记者孙诗卉、周妙妙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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