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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牟平护航企业发展
对70余家单位一把手作出提醒
本报讯(通讯员 朱晓燕)近日,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负责人孙经理向前来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要不是你们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帮忙协调,这将近200万元的项目款,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呢……” 此前,牟平区纪委监委在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发现某区直部门对该公司的应付款项迟迟未支付到位,及时约谈提醒、发放提示函,推动解决营商环境中的堵点。 牟平区纪委监委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把相关内容作为“一把手”谈话提醒必谈内容,从思想、行动、作风等方面向70余个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点问题、提要求、明责任。 牟平区纪委监委制定《“强监督——护航企业发展”工作方案》《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善开展明察暗访、优化“纪企通”机制、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等监督措施10余项。同时,出台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十严禁”、涉企小微权力运行“十六严禁”,进一步厘清政商交往边界。 “我们还围绕政务、市场、人文等6大环境,针对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发改等8家重点部门,制定具体措施121条,形成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牟平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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