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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来青浦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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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上海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法规,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6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王醇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一级巡视员魏蕊等带队来到青浦区,围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青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福、副主任吴瑞弟、副区长肖辉参加。

座谈会上,王醇晨对青浦区近年来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予以肯定。王醇晨指出,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再学习、再认识,把握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性、系统性的特点,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和深化推进《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基层,听取市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意见建议,集中推动更多的社情民意转化为制度成果。要加大宣传,让市民看得见、感受到,深切认识到垃圾分类带来的好处,从而令居民配合意愿提高,自觉准确分类投放垃圾。

朱明福表示,青浦区将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提升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夯实法治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法规,坚持奖惩并举,增强垃圾分类法治意识;加大设施建设,完善垃圾分类功能设施,补齐前端设施不足的短板,推动全区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推广、配套设施建设、垃圾收运处理等工作。

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青浦区政府、快递企业、旅游区、镇人大代表贯彻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还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会前,执法检查组还深入朱家角古镇、上海市燕龙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两网融合”集散场,对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废旧玻璃处置、可回收物集散场等情况进行现场查看。

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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