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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00万海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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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骗取钱财


(资料图)

骗子“煞费苦心”

近日

南昌东湖警方破获一起

“骗购”合同诈骗案

成功抓获以销售海鲜白虾为由

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孙某

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万元

近日,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水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某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熊某报案称,一名自称是上海喜酒欢鲜餐饮管理集团负责人的孙某前往其公司推销海鲜产品白虾,因对方出示的资质看上去并无瑕疵,公司当下正好缺少货源且对方报价实惠,熊某当即爽快答应了下来,于是双方以约定“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签订一份100多万元的购销合同,随即熊某将购货款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对方的对公账户上。

原本约定3天内发货,可对方迟迟未发货,在漫长的25天等待中,熊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对方,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延,于是熊某选择报警求助。

经过分局经侦大队立案调查,发现上海喜酒欢鲜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地为虚拟地址,无实际经营地且无任何纳税申报情况,熊某转至对方100多万元的购货款均被转移至孙某的个人账户,并未用于采购白虾。

为尽快帮助辖区企业追赃挽损,办案民警对案件进行重点研判,循线追踪,最终在安徽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目前,孙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追赃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当中。

警方提醒:

1、合同签订之前务必要对合同签订的公司及个人主体进行核实,通过查看公司章程、纳税申报、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流通等多种方式确定公司的合法性及公司的履约能力。

2、合同商谈过程中,切勿贪图便宜,诱惑即是陷阱,犯罪嫌疑人多利用受害人这一心理实施诈骗。

3、合同签订双方在资金支付及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货物种类一定要有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方式一定要留有银行痕迹,以便被骗后公安机关能及时获取证据,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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