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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仲裁院的同志们,我的问题已经解决,并与公司达成了和解”。4月24日上午,当事人黄先生赶到漯河市郾城区人社局,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黄先生自在郾城区一公司工作,用人单位未依法与黄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于2023年3月将黄先生违法辞退。黄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3年4月3日向郾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查并予以立案。立案后本着“以调为先、以调为主”的原则积极联系企业负责人,并结合案件基本情况向用人单位阐明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多次耐心解释企业负责人表示愿意让步,采取补救措施与申请人化解纠纷,最终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双方形成一致意见。
黄先生表示,他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很感谢郾城区人社局高效、为民的办事效率,故向郾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去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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