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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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及其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
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申办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居住证年限的计算参照《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执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3.申请人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
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且已经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白云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上述所称“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是指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白云区有合法产权住所、合法租赁住所或居住在白云区辖内单位宿舍。
上述所称“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申请人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1.持有白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2.持有白云区的商事登记基本信息表;3.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4.其他能证明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二)申请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条件。
申请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且没有入学记录。申请积分制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其中,若申请人还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则其获得白云区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获得第一批学位分配资格(各项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1.在白云区连续合法稳定居住并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5年;2.在广州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
【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1.核定积分。申请人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核定积分的公告》完成积分核定,详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
2.填报申请信息。符合白云区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入学须知确定—白云区”进入“白云区积分制入学网上办理中心”填报积分制入学申请信息。
(二)申请人条件审核。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会区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第一批获得学位分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申请人积分公示。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所有符合白云区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积分结果并公示5个自然日。
申请人对列入第一批获得学位分配资格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内登录“广州市白云区积分制入学网上办理中心”提出复核申请。
(四)公布名单。
区教育局根据可提供学位和积分高低确定并公布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名单。
(五)公布招生计划。
区教育局根据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合理确定接收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和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名单及其招生计划数。
(六)填报志愿。
申请人通过“广州市白云区积分制入学网上办理中心”为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填报志愿。
(七)学位分配。
各片区按照“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分配学位,其中列入第一批获得学位分配资格人员优先分配学位。
当申请人积分结果计算分数相同时,按照申请人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得分、合法稳定就业得分、文化程度得分高低依次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按其随迁子女出生日期的先后排序。
若申请人在志愿填报时选择服从学位安排,且填报的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能录取,则由各片区统筹安排学位;选择不服从学位安排,且填报的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能录取的,则各片区不再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双胞胎及多胞胎原则上安排在同一间学校。
(八)补录。
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在第一批及第二批均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逾期未填报志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当年提供积分制入学学校学位剩余情况,重新填报志愿,参加补录。补录程序与上文“(二)学位分配”程序一致。
申请人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
(九)学位确认。
申请人及时确认录取结果,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其随迁子女的积分制入学资格。
(十)入学办理。
通过积分制入学获得入读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应当及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相关部门 |
1 | 3月11日前 | 发布积分核定公告。 | 区教育局、区来穗局 |
2 | 5月11日前 | 公布《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 | 区政府、区教育局、区来穗局 |
3 | 5月19-26日18:00前 | 广州白云区积分制入学网上办理中心填报积分制入学申请信息。 | 区教育局 |
4 | 6月9日前 | 各镇街、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申请人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录入广州市白云区积分制入学网上办理中心。 | 区来穗局牵头 |
区各职能部门 | |||
5 | 6月10-13日 | 区来穗局汇总积分制入学申请情况。 | 区来穗局 |
6 | 6月14-18日 | 向社会公示积分制入学申请结果,同步进行申请结果异议复核申请。 | 区来穗局 |
7 | 6月26日前 | 异议处理。 | 区来穗局牵头区各职能部门 |
8 | 6月30日前 | 区来穗局将积分结果移交区教育局。 | 区来穗局 |
9 | 7月6日前 | 公布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名单。 | 区教育局 |
10 | 7月13日前 | 公布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学校及计划。 | |
11 | 7月14-15日9:00-21:00 | 符合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广州市白云区积分制入学网上办理中心填报志愿。 | |
12 | 7月17日 | 区教育局根据积分排序、志愿情况进行学位分配。 | |
13 | 7月18-19日9:00-21:00 | 申请人登录广州市白云区积分制入学网上办理中心确认录取结果。 | |
14 | 7月20日9:00-21:00 | 参加补录的来穗人员登录广州市白云区积分制入学网上办理中心填报积分制入学申请信息填报志愿。 | |
15 | 7月21日9:00-21:00 | 区教育局为参加补录的随迁子女安排学位。 | |
16 | 补录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确认录取结果。 | ||
17 | 8月28日前(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 通过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后台处理学生信息。 | 录取学校 |
18 | 9.1前 | 各录取学校登陆广州市白云区积分制入学网上办理中心对学生是否注册报到进行确认。 | 录取学校 |
19 | 9.30(暂定) | 建立学籍。 | 区教育局、录取学校 |
【收费及学籍管理】
(一)对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并入读有招收积分制学生计划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各学校不得收取物价部门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对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并入读有招收积分制学生计划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按规定予以相应标准的补助。
(二)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学位的随迁子女,在其小学或初中阶段就读期间,如发生转学或者入户广州将不再享受积分制入学补助。小学升初中需重新申请初中阶段学位的积分制入学。
(三)接收学校要为已入学的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建立学籍。
【联系方式】
(一)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受理点电话
序号 | 受理点名称 | 受理点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江高镇党群服务中心 | 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北路3号一楼大厅3-4号窗口 | 020-86200396 |
2 | 人和镇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6号积分制受理4号窗 | 020-86453733 |
3 | 太和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白云区太和镇太和中路2号积分制受理2、5号窗 | 020-87420003 |
4 | 钟落潭镇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钟落潭镇福龙路92号积分制受理7号窗 | 020-37055216 |
5 | 三元里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白云区机场路22号后座积分制受理8号窗 | 020-86357131 |
6 | 松洲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同康路323号二层1号窗 | 020-86472091 |
7 | 景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白云区云苑三街31号首层积分制受理3号窗 | 020-86630692020-86630665 |
8 | 黄石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黄石东路88号白云汇集团办公大楼后座积分制受理11号窗 | 020-26276162 |
9 | 同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同德街富康路怡康南街8号积分制受理8号窗 | 020-86173200 |
10 | 棠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棠景街三元里大道907号积分制受理1号窗 | 020-36296060 |
11 | 新市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新达路89号积分制受理3、4、5、7号窗 | 020-36637755 |
12 | 同和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广州大道北2033号 | 020-37376765 |
13 | 京溪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沙太路天裕街5号 | 020-87268809 |
14 | 永平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百顺南路17号云悦南塔5楼 | 020-86054771 |
15 | 均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新石路99号积分制受理2、8号窗 | 020-86077073 |
16 | 嘉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鹤龙二路63号嘉禾街党群服务中心一楼6-7号窗 | 020-81310074 |
17 | 石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石井街兆丰路140号积分制受理2号窗 | 020-36371752 |
18 | 金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白云区金沙街横沙复建街21号首层积分制受理9-10号窗 | 020-81970779 |
19 | 云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 白云区萧岗村明珠路归南1号1层6-7窗(名汇广场首层) | 020-86302900 |
20 | 鹤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白云区鹤泰路6号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 020-86176446 |
21 | 白云湖街政务服务中心 | 白云区石夏路288号白云湖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夏茅金铂广场旁)积分制受理2号窗 | 020-89676584 |
22 | 石门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白云区石沙路230号石门街党群服务中心积分制受理7号窗 | 020-86186601020-89676383 |
23 | 大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 白云区大源中路6号积分制受理2号窗白云区大源北路46号之一3单元4号窗 | 020-36054899020-37379916 |
24 | 龙归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白云区锦洲四街2号首层102 | 020-31230416 |
(二)白云区教育局下属各片区管辖范围及招生工作联系电话
单位 | 地址 | 管辖范围 | 咨询电话 |
新市教育指导中心 | 白云区新市街紫府一街2号 | 景泰街、三元里街、新市街、云城街、棠景街、黄石街 | 86247022 |
永平教育指导中心 | 白云大道北1689号(岭南新世界花园内) | 永平街、京溪街、同和街、嘉禾街、均禾街、鹤龙街 | 61118862 |
石井教育指导中心 | 白云区石井石沙路1683号(石井中学内) | 同德街、石井街、白云湖街、石门街、松州街、金沙街 | 小学:86212219中学:86212912 |
江高镇教育指导中心 | 白云区江高镇爱国东路61号 | 江高镇 | 86604940 |
人和镇教育指导中心 | 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18号 | 人和镇 | 86452966 |
太和镇教育指导中心 | 白云区朝亮南路22号太和镇政府内 | 太和镇、大源街、龙归街 | 87429072 |
钟落潭镇教育指导中心 | 钟落潭福龙路88号钟落潭图书馆七楼 | 钟落潭镇 | 874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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