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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记者徐驰)昨天,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接到市民周先生的来电表扬,感谢大队民警防止火势蔓延、抢救群众财产的行为。
原来,7月6日1时许,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黄春阳巡逻至申江路航三路路口时,发现一辆停放于路边的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现场烟雾弥漫。民警立即上报分局指挥中心,要求通知消防到场。
在此期间,民警紧急疏散上前围观的群众,并迅速将停放于火情周边的多辆电动自行车紧急转移至安全地带。随后民警现场拉起警戒区域,等候消防到场处置。消防到场后,民警一边配合消防员进行现场处置,一边指挥交通防止拥堵。
市民周先生得知自己车辆停放处有火情后,匆忙赶至现场后,发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被推至安全区域。周先生还未来得及当面道谢,民警黄春阳已投身到日常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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