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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家庄市人社局发布了《石家庄市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中明确企业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和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指南》主要从“集体协商依据、操作程序、基本知识”三个方面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提供全面、准确、严谨的操作指南。例如,对协商双方代表的组成、产生、任职条件、任期、履职条件更换与替补都作出明确说明。同时特别写入对代表的保护,明确企业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和其他待遇不受影响。此外,企业方要在协商场所、协商会议物资以及职工方聘请专业代表等方面提供经费保障。
“《指南》为集体协商的参与各方提供了‘操作说明书’,助力企业真正把需要协商的事项沟通好、商量好。”石家庄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近年来,石家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先后发布了《推进集体协商“凝共识 助发展 促共富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健全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不断拓展集体协商内容和领域,努力推动实现企业和职工“双富裕”“双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企业1.75万家,覆盖职工151万人;签订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合同365份,覆盖企业5436家,职工15万人,排位全省第一。(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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